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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無所遁形 金管會修法擴大強制揭露董監個別酬勞

商傳媒|記者楊金銘/整理報導

為了揪出上肥下瘦的不公待遇,金管會修法擴大三種情形上市櫃公司須揭露個別董事酬金,包括:公司賺錢但基層員工沒加薪、獲利衰退但董事加薪、公司治理評鑑排名最後35%者皆入列。初估國內將新增284家上市櫃公司的「肥貓董事名單」將一覽無遺,加上目前724家強制揭露者,預計將有上千家肥貓董事會浮上檯面。

為提升資訊透明度,金管會今年8月公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上市櫃公司應揭露個別董事酬金範圍。

按照金管會原先規定,若符合6項條件其中任1項,上市櫃公司必須揭露個別董監酬金;金管會此次新增2項並擴大原先1項,變為符合8項條件其中任1項,上市櫃公司均必須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新增兩項分別為:「上市櫃公司最近年度稅後淨利增加達1成以上,但非主管職務的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卻未增加」、「上市櫃公司最近年度稅後損益衰退達1成且逾新台幣500萬元,但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酬金)增加達1成且逾10萬元」。

至於金管會原訂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落在最後一級距的上市櫃公司必須揭露個別董事酬金,此次修法擴大為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落在倒數二級距的上市櫃公司,必須揭露個別董事酬金。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金管會目前已完成法規預告程序,上市櫃公司自2024年起公布2023年股東會年報,即必須適用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