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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科技坑殺股民案 前董座許金龍判賠近54億天價

商傳媒|記者穆大/整理報導

令人憤慨的「樂陞坑殺股民」案,由投保中心代替近兩萬名投資人、向樂陞科技公司(已更名為齊民)時任董座許金龍等人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民庭審結,判許應賠償53.9億元,全案可上訴。

圖片來源:翻攝資料畫面

全案起於2016年5月,許金龍為讓樂陞科技股價不墜,遂與樫埜由昭、王佶共謀,由樫埜由昭對外稱出資20%,創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有意公開收購樂陞假象。當時,百尺竿頭宣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一度飆升到115.5元;沒想到,百尺竿頭事後「毀約」,讓樂陞市值瞬間蒸發逾183億並下櫃,當初看好的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

台北地檢署介入調查「樂陞案」後,不但發現是許金龍和王佶等人共同策劃、自導自演的騙局,還查出許金龍找曾犯下「國票案」的前證券員楊博智幫忙操縱股價,全案不法獲利恐逾40億元。

北院判決指出,就「公開併購案」部分,許金龍、中國籍金主王佶(通緝中)、百尺竿頭公司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通緝中)、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通緝中)須連帶賠償22億4597萬8459元,其中829萬9838元部分,由百尺竿頭公司及樫埜由昭、林宗漢負責。

判決指出,就「操縱股價」部分,許金龍須與友人鄭鵬基、股市作手楊博智連帶賠償28億4472萬8884元,其中鄭鵬基、楊博智分別負責1億7601萬258元、1955萬9884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