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穆大/綜合報導
針對台灣大哥大跟中華電信於107年10月「聯合取消通話費優惠」,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通過分別處中華電信4000萬、台灣大哥大3600萬元,總計7600萬元罰鍰。對此決議,台哥大表示深感遺憾,將在收到相關函文之後,研究後續應對事宜;至於中華電尚無提出具體回應。
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就2018年6、7月間699方案贈送通話金優惠後,申辦用戶數集中在該方案,而高資費方案申辦數減少,與原推出時欲增加營收及高資費申辦數之目標不符,而欲取消該等699方案之通話金贈送,希望用戶申辦高資費方案,減少語音收入損失。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這項調查耗時兩年多時間,針對優惠方案取消一事,台灣大和中華電信高層主管有互通訊息,代表雙方針對此案直接溝通,認定有合意行為。另外,國內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因具有寡占特性、服務同質性高,價格為業者競爭之主要手段之一,所以單一業者片面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將有流失客戶及市場占有率之風險,因此台哥大與中華電信透過內部人員互通訊息,共同合意於2018年10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
而該等優惠措施的停止,引起國內另一主要電信業者遠傳跟進,實際造成國內三家主要電信業者停止優惠的效果,對電信市場影響至鉅。該等行為已削弱彼此間的價格競爭,嚴重影響市場功能。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為乃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公平會為鼓勵檢舉不法,已將檢舉聯合行為獎金大幅提高。另外,公平交易法設有寬恕政策之規定,倘業者已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為,也可利用寬恕政策規定,即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依「電信法」4G行動寬頻市場並無市場主導者,其促銷方案不需經NCC審查。至於公平會認定中華電信與台灣大有違反競爭法的聯合行為,NCC則尊重其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