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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運動才是王道, 癌症存活者愛運動多活5年?

記者 魏吟冰/台北報導

罹癌患者治療期結束,到底要多運動還是多休息?運動的強度和頻率之間又要如何搭配才是最適合的方式?休息與運動之間的權衡與配比,常是癌症存活者心中的重要問題。「台灣癌症防治網」整理了近年美國「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醫學部,關於探討運動對降低癌症存活者的研究。研究中發現,運動者診斷癌症後的整體存活期為19年,而不運動者則只有14年,整整差了5年之多。運動頻率和時間愈高的存活者,比起完全不運動的存活者,全因性死亡率更是降低了36%之多,顯示多運動對於癌症存活時間的確有幫助。

此一研究納入攝護腺癌、肺癌、結直腸癌和卵巢癌等12種癌症篩檢中的11,480名癌症存活者,經由問卷調查量化診斷後的運動量。依美國國家運動指引為標準將運動量分類,即每週≥4天的適度運動,平均每次運動持續時間 ≥30分鐘和/或 劇烈運動每週 ≥2天,每次療程平均持續時間≥20分鐘,將運動分成為四類:不運動、低於運動指引、達到運動指引,和超出運動指引。

診斷後追蹤 16 年,共有 4665 例死亡,其中 1940 例死於癌症,2725 例死於其他原因。死亡中有運動的佔33%患者,沒有運動則有 45%患者。運動者診斷後的整體存活期為 19 年,而不運動者只有14 年。研究人員進一步員以不同的運動水平來分析發現,對於全因死亡風險,與不運動者相比,低於指引的運動者可導致25% 的降低,達到運動指引者則可降低35%,超過運動指引者則降低36%,顯示達到運動指引或超過運動指引的癌症存活者的死亡率,明顯低於不運動或低度運動指引者。

不過研究中值得注意的是,死亡率還是依據不同癌症類型而有所明顯差異。達到運動指引以上者,可有效降低全因性死亡率的癌症有:69% 腎癌、59% 子宮內膜癌、38% 頭頸癌、28% 血液惡性腫瘤、24% 乳癌、22%攝護腺癌。但是對膀胱、大腸、肺、黑色素、卵巢、上胃腸道等癌症患者則沒有顯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