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楊金銘/綜合報導
為了子公司新壽現金增資155億缺口,新光金兩派大股東爭論不休,金管會主委黃天牧週二(30日)嚴肅表示,「改革派也都是原來經營團隊的成員,需要這樣畫分彼此嗎」?黃天牧強調金融機構發生資金缺口時,大股東對金管會的增資承諾必須「嚴格遵守、不容打任何折扣,必須履行」。
對於已接管7個多月的新團隊,黃天牧下了六字諍言「聽其言、觀其行」,同時也提出幾點觀察:
一、希望董事會化異求同,金融業經營有高度公共性,不能有違保戶及存款客戶的誠信託付,以誠信維護客戶的資產才是最重要的。
二、現在整個企業方向「利害關係人資本主義」,要付起員工、供應鏈客戶的權隘,更何況金管會監理高度公益性的機構,對信任交付保費及存款的客戶,要以誠信為主,而不是「股東的損失是什麼、成本是什麼」,獲利是一回事,但是金控存在跟發展的目的,是為保戶的權益、存款大眾的權益、投資人的權益為最高的優先。
三、金融機構是高度監理,應完成壽險子公司增資,正式列為董事會重要任務;當然資金的缺口並非完全由大股東全部承擔,也可以發債,在經過監理單位審慎評估,認為子公司上繳盈餘不會影響到子公司的財業務健全經營的時候,經過主管機關同意之後是有可能上繳盈餘。
四、上次端午論述提到划龍舟,要大家齊心協力同舟共濟,讓新光金大船行駛更穩當。注意人事上的問題,包含金金分離、產金分離的問題,希望董事會與主要股東們,要以「誠信」為基礎,建立彼此間的良性互動,讓新光金這艘大船行駛得更平穩、順暢。
五、去年6月12日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的公開信中,有非常高的格局,特別提到股東之間齊心打拚,但現在看到的是新舊股東之間的對立,對金控整個經營並不符合期待。黃天牧再度呼籲新光金及所有股東「化異求同」,為309萬的保戶及320萬存款戶,及廣大投資人的權益共同努力。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補充,關於金金分離,在金控負責人資格條件有規定,是以金控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關係人不能再兼任另一家金融機構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為定義。先前已有檢視過新光金董事結構,不會違反金金分離規定。金管會認為,目前新光金最重要的是要增資,因為新光人壽已不符合RBC(資本適足率)的200%最低標準,而且其他董事也有提出現增需求;但董事會未有共識,金管會認為爭執大股東干政並非最重要,而是新光金要趕快增資,讓所有資本適足性符合規定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