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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振興文化幣正式上路 加碼1200點限定花蓮使用

花蓮振興文化幣正式上路 加碼1200點限定花蓮使用

(「文化幣花蓮限定,擴大加碼1200點」,將於6月8日開放領用,邀請青年朋友一起來花蓮體驗藝文。)

【WoWoNews】因應0403地震衝擊花蓮觀光產業,行政院提出「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辦理各項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工作,為協助花蓮地區文化產業振興,文化部宣布自明(8)日起推出「文化幣花蓮限定,擴大加碼1200點」,專屬限定於花蓮地區文化體驗及消費使用,首波匡列2000萬元額度,預計可帶動超過1.6萬人於花蓮進行藝文消費,期盼協助在地藝文產業儘速恢復商機。

今(7)日「花蓮振興文化幣」記者會,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江清松、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以及花蓮消費點業者到場共襄盛舉,宣告花蓮振興文化幣將於明日開放領用,鼓勵青年朋友搭配觀光署推出的花蓮觀光振興方案,結合住宿補助,加上台灣好行加碼優惠、觀光巴士花東地區套裝等優惠行程,在端午假期、暑假或空閒時間,開啟一場藝文之旅。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江清松轉達文化部長李遠特別的交代提到,目前文化幣發放領取對象,從16歲到22歲共約150萬的年輕人,規模大概18億,現在花蓮振興文化幣雖然先以2000萬作為引子,但其實額度不受限制,領多少、用多少,文化部都會全力予以支持。期盼所有花蓮藝文業者努力爭取150萬青年朋友到花蓮,不管是觀光、旅遊體驗,一起振興花蓮文化產業的發展。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表示,透過這次花蓮振興文化幣,除了希望吸引16歲到22歲年輕人,深入花蓮13個鄉鎮的藝文消費點體驗,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希望為花蓮的旅遊模式帶來轉變的機會,由過去以太魯閣為主的觀光主流,轉變為在地深度的文化內容體驗,讓更多人瞭解花蓮的美好、深度文化。

文化部說明,花蓮振興文化幣自6月8日上午8時開放領用,凡是符合今(113)年文化幣領取資格的16-22歲青年(出生日期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只要到花蓮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出示會員條碼及身分證件,經消費點驗證身分後,就可以馬上領到1200點花蓮振興文化幣,可在花蓮買書、看國片、看表演、參加體驗及小旅行等,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文化幣官網已設立花蓮消費點專區,讓青年快速尋找藝文體驗。

文化部表示,花蓮振興文化幣仍然可適用原有的文化幣加碼優惠,包含獨立書店加碼最高600點、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攜伴看國片贈100點,以及消費滿200點抽獎等。同時,加碼的文化幣還可與原本的文化幣合併使用,特別提醒112年文化幣領用期限至今(113)年6月30日止、113年文化幣領用期限至12月31日止,還沒領用的青年朋友,記得儘快領取使用。

文化部補充,花蓮地區消費點包含市集目前約有222個,為了讓消費點可以快速了解振興文化幣方案內容,並且廣邀尚未成為消費點之藝文業者加入行列,已於5月31日於花蓮文創園區辦理第一場消費點說明會,今日下午也在花蓮縣光復鄉中區藝文基地辦理第二場說明會,希望透過一家牽一家的概念,將本次的振興方案推廣至花蓮的藝文產業夥伴,一同迎接文化幣加碼方案帶來的商機。

文化部提醒,藝文事業、團體或工作者若符合文化幣適用範圍,只要到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平台線上提出申請,輸入基本資料、銀行帳號並檢附應備文件,經文化部審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文化幣合作之藝文消費點,審核將採隨到隨審,加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