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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遭法院裁定「壟斷」搜尋引勤業務 母公司Alphabet恐分拆

商傳媒|記者許方達/綜合報導

在美國科技股風雲飄搖之際,壞消息卻如雪片般飛來,美國法官週一(5日)裁定Google違反「反壟斷法」,理由是Google斥資數十億美元建立非法壟斷業務,成為全球預設的搜尋引擎;假設最終裁決判定Google有罪,法院可能惠要求Google母公司Alphabet分拆事業。Google母公司Alphabet週一(5日)股價應聲挫低4.61%、收在160.64美元。

圖片來源:奇摩股市

根據《路透》報導,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表示,光是2021年,Google就豪擲263億美元(約新台幣8605億),以確保自家搜尋引擎會成為智慧手機和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作為預設搜尋引擎相當具有價值,即使市場出現高品質的新挑戰者,準備在合約到期時競爭成為新的預設搜尋引擎,企業將需要準備向合作夥伴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上的分成,才能彌補因為這一變化而導致的收入損失。

Google不僅在網搜市場握有90%市占率,也在智慧型手機市場握有95%市占率,判決書中直言,「在仔細考慮和權衡證人證言和證據後,法院得出以下結論:Google是壟斷者,它一直在維護其壟斷地位」。梅塔補充,失去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將大大影響其企業利潤,以蘋果網頁瀏覽器為例,Google若失去Safari預設搜尋引擎,將導致平台搜尋量大幅下降,恐造成數十億美元的鉅額損失。

因此,儘管這起法律糾紛恐持續到明年甚至2026年,Alphabet已表明將對判決提出上訴,Google聲明指出,「法官這項決定等於承認Google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但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Google不應該被允許輕易提供這項服務」。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則認為這項裁決是「美國人民歷史性的勝利」,並重申「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項裁決是聯邦政府針對大型科技公司涉及壟斷的一系列案件中,首個重大裁決,這起案件在美國前總統川普執政時期被提出,去年9月至11月接受法院審理。過去 4 年,美國監管機構還對 Meta、亞馬遜、蘋果等提起訴訟,聲稱這些公司違法維持壟斷市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