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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Android壟斷案終審敗訴 歐盟法院維持41億歐元罰款

圖/示意圖

商傳媒|葉安庭/綜合外電報導

科技巨擘谷歌(Google)於近日(7月2日)在歐盟的一場關鍵反壟斷訴訟中,遭遇最終敗訴。歐洲聯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駁回了谷歌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的最終上訴,維持了針對其安卓(Android)作業系統濫用市場主導地位所處的 41 億歐元(約 47 億美元)罰款。

這項裁決為長達八年的法律爭端畫下句點。此案可追溯至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 2018 年最初開罰 43.4 億歐元。歐盟執委會認定,谷歌透過其 Android 作業系統,要求智慧型手機製造商預載谷歌搜尋(Google Search)、Chrome 瀏覽器與 Play 商店(Google Play Store)等應用程式,並限制製造商使用其他版本的 Android,藉此不公平地鞏固自家產品的市場地位,扼殺競爭。

在法律程序中,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於 2022 年大體同意歐盟執委會的結論,但將罰款金額從 43.4 億歐元小幅下調至 41 億歐元。此次歐洲聯盟法院的裁決,則是針對谷歌的最終上訴,徹底堵住了其法律挑戰途徑。

谷歌方面始終主張,Android 提供了一個開放的作業系統,能為消費者、開發者和設備製造商帶來益處,並支持廣泛的競爭。該公司也表示,自歐盟執委會 2018 年的最初裁決後,已對其商業行為進行調整,例如賦予 Android 用戶更大的彈性,選擇預設的搜尋引擎與網路瀏覽器。

儘管谷歌已做出調整,歐洲法官仍認定其早期的行為足以證明這項創紀錄的罰款是合理的。這項裁決代表歐盟競爭主管機關的一大勝利,也再次彰顯歐洲長期以來致力於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影響力的決心。過去十年來,歐盟針對谷歌已在多個反壟斷案件中累計開罰近 110 億歐元,涉及搜尋、購物、Android 和數位廣告等業務。

除了傳統的反壟斷執法,歐盟近年也透過《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與《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等新法規,擴大對蘋果(Apple)、Meta 等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督範圍。此裁決也凸顯美國與歐洲在科技監管上的持續緊張關係,美國官員曾批評歐洲的嚴格監管措施可能影響創新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