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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地產買方經紀佣金集體訴訟 —- 集體訴訟擬議和解及附屬濟助通知和退出的截止日期

安大略省倫敦2025年8月12日 /美通社/ — 您曾否於 2010 年 3 月 11 日後,經多重售銷服務出售住宅房地產?

代表全部於 201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經被告房地產委員會或協會擁有和運營多重售銷服務出售住宅房地產的人士(簡稱為「集體訴訟成員」),已與 RE/MAX Ontario-Atlantic Canada Inc.(簡稱為「RE/MAX」)達成集體訴訟和解。此集體訴訟成員包括居住或定居加拿大境外的人士,也包括居住或定居加拿大的人士。

如果您希望成為集體訴訟成員的一員,並且不希望受和解條款或這些集體訴訟的進一步結果所約束,您必須於 2025 年 9 月 22 日前,透過提交退出表格來退出該集體訴訟(請參閱下文,了解索取退出表格方法)。這是您退出和排除自己參與訴訟的唯一機會。若您未曾於截止日期前退出,便將受和解協議和控告其餘被告的集體訴訟的任何判決或其他結果約束。

該協議要求 RE/MAX:(1) 支付 780 萬加元;(2) 配合控告未達成和解被告而正在進行起訴的集體訴訟;以及 (3) 未來實施一系列實踐變革,包括終止要求其特許經營商及其附屬經紀人、售銷人員和代理人,加入或成為被告房地產委員會或協會成員或遵從據稱導致本訴訟中索償的規則。

該和解並不代表 RE/MAX 承認自身有責任、不當行為或過失。RE/MAX 否認參與任何非法行為或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同意該訴訟中的指控。

該和解協議須經聯邦法院批准。此和解批准聆訊已排期於 2025 年 10 月 6 日進行。此聆訊中,該法院還將考慮一項議案,即批准集體訴訟律師費用為 234 萬加元(和解基金 30%)及稅項、集體訴訟律師在訴訟中產生的費用報銷及稅項、原告的酬金,以及應付給集體訴訟資助者的徵費。

如需對任何請求的濟助進行評論或反對,您必須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出。

如欲了解本集體訴訟的重要資訊、判斷您是否屬於集體訴訟成員、索取退出表格副本、評論或反對,以及了解您的法律權利:

本通知發佈已獲聯邦法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