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
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AI)工具日益普及於企業內部,特別是在專利文件草擬等智慧財產領域,這項新技術也帶來了顯著的法律風險。專家指出,將未公開的發明細節揭露給這些 AI 工具,可能增加專利性、發明人身分認定及專利可強制執行性等問題,進而導致企業喪失專利保護。
生成式AI工具的潛在專利風險
根據《JD Supra》報導,將發明揭露給 AI 系統,可能觸發美國專利法第 102(a)(1) 條款的「公開出版品」或「向公眾公開」規定。這意味著,如果發明在申請專利前,已透過 AI 系統向公眾公開,即使是無意為之,也可能使其喪失新穎性,進而無法獲得專利。若發明人或律師將未公開的發明細節輸入具公開存取性、可被搜尋、或非機密約定保障的 AI 系統中,其揭露可能被視為公開行為,構成專利申請的障礙。
此外,專利法明確要求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AI 工具雖能協助構思與草擬,但若發明概念僅由 AI 系統產生,將使發明人資格認定變得困難。若 AI 在草擬過程中擴大了發明範圍,使其超出人類發明者實際構思的內容,則可能在申請時面臨書面描述與實施例不足的問題。在未來的專利訴訟中,被告方也可能質疑 AI 參與草擬的過程,包括使用的資訊來源、發明人的實際構思範圍,甚至是否存在不當行為,進而影響專利的有效性與可強制執行性。
企業應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
為防範這些潛在風險,專家建議企業與專利法律顧問應採取多項防護措施。首先,應使用封閉式或經合約保護的 AI 環境來處理內部發明揭露與專利草擬,避免將未公開的發明細節輸入公眾可用的 AI 工具。其次,必須確保人類發明者對發明構思和權利範圍保持實質控制,並在申請文件中確認 AI 輔助生成的內容確實反映了發明人的構思。同時,企業應詳細記錄整個工作流程,包括誰貢獻了什麼、發明構思時間點、輸入 AI 系統的資訊,以及人類對草稿所做的實質修正。
儘管生成式 AI 技術快速發展,企業也積極將其整合到運營中,例如美國的 Stagwell 廣告集團就正在強化其 AI 媒體工具,但伴隨而來的風險不容忽視。據《Frontier Enterprise》報導,將 AI 從試點推向實際應用,需要確保其與正確數據連結、嵌入工作流程、並有明確的規則治理。這凸顯了在 AI 驅動的創新浪潮中,嚴謹的風險管理與法律遵循對企業至關重要。







